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進一步加強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建設,推進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以下簡稱《非遺法》)《陜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省文化和旅游廳于近日開展第七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推薦申報工作。
已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并符合下列標準:
(一)符合《非遺法》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
(二)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有積極作用。
(三)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
(四)體現文化多樣性和中華民族創造力。
(五)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和鮮明地方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六)制定有具體可行的保護措施和保護規劃,保護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條件下,要關注體現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高的項目和貧困地區的項目。省直有關單位申報項目符合以上標準的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廳申報。
(一)申請報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提出申請報告。申請報告要對本市申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名單、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包括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市級專家組論證意見、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意見(省直單位專家意見)。
(三)輔助資料:包括申報片(高清視頻5-7分鐘)、證明材料、授權書,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一式3份。申報片要緊扣項目主題,防止出現產品廣告、旅游宣傳等不切題的制作形式,同時要注重節儉,嚴禁大制作、鋪張浪費。
(四)申報項目簡介: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地理位置、歷史沿革、主要價值和影響(字數600-800字),做到文字簡練,敘述清楚,準確無誤。
(五)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申請報告和市級人民政府公布市級名錄正式文件。
(六)項目申報書用A4紙印制,一式3份,電子文本(Word格式)3份(光盤)。
(七)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上報省文化和旅游廳后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
(一)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申報項目申報程序
1.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轄區內的所有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篩選、評估、論證,對傳承于市內不同地區的同類項目,可綜合歸納后統一申報。
2.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將篩選、論證后的申報項目,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省文化和旅游廳。
(二)省直屬單位推薦申報項目申報程序
省直單位申報項目可直接提交省文化和旅游廳,但若推薦項目涉及有關市縣,須征得項目所屬地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上報。
(一)強化組織領導。做好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是我省非遺保護長遠發展的基礎性工作,請各市和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照《非遺法》《條例》,認真遴選推薦申報項目。
(二)深入聽取意見。要充分發揮傳承人、傳承群體、專家學者和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廣泛聽取意見建議。
(三)嚴格程序標準。要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對項目是否符合推薦申報條件、保護單位是否具備保護資格和能力進行認真審核,確保保護計劃的可行性、有效性。認真按照要求準備推薦申報材料,做到真實可靠、準確精煉,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完成申報工作。
(四)穩妥推進實施。推薦申報期間,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建議進行認真研究,按照相關程序妥善處理。
省直有關單位參照以上程序組織本部門的推薦申報工作。
請于12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省文化和旅游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凡不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未達到要求或超過申報時限者(以當地郵戳為準),將不予受理。